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需我厅整改的问题共5项,按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,已完成整改符合销号问题共有2项,现公示如下:
一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序号1:全省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认识不足、研究不够,在工作部署上存在降低标准、放松要求的现象,有些方面抓得不紧。
责任单位:黑龙江省林业厅
整改时限:立行立改、长期坚持。
完成情况:完成整改。
二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序号12:全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,监管责任不到位、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在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较为突出,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还没有真正形成。
责任单位:黑龙江省林业厅
整改时限:立行立改、长期坚持。
完成情况:完成整改。
公示时间: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0日,共5个工作日。
公示举报受理部门:黑龙江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
联系电话:0451-82337357
联系地址: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
中共黑龙江省林业厅党组
2018年4月13日